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紋身與彩繪

幾年前到馬來西亞刁曼島旅行, 隨團導遊是一位皮膚黝黑, 身形健碩, 兩條臂膀從手臂至手腕紋滿了圖案的男士.

上車後他自我介紹, 劈頭第一句便是: “別以為來了一位黑社會大佬.” 隨後經他自我介紹, 始知他是婆羅洲的土著, 他的祖先還是食人族, 他告訴我們, 紋身是土著的習俗. 這位食人族後代的導遊, 就他身上的紋身圖案先向全團人解釋一番, 是因為他知道, 紋身不論是在華人社會或在不少國家中, 向來是黑道人物居多. 據知日本最大的黑幫組織山口組, 便規定所有成員不論男女必須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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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時移世易,  食人族不再食人了, 但像紋身這些習俗仍保留. 華人社會中, 現在紋身的究竟是否仍以黑道人物居多, 我不大清楚.   有些人稱紋身為一種藝術, 是否藝術見仁見智, 或者可以把它歸入像人體彩繪一類的另類藝術吧.  恕我在這方面保守, 這些另類藝術我不欣賞.  人體彩繪因為通常是脫光衣服, 把體表當做畫板, 落筆的地方有時甚至是乳房和私處敏感部位, 所以也有人覺得它不過是借藝術之名賣弄色情.   

有一網上流傳的人體彩繪照片, 是大着肚子的孕婦, 大方地展示她身上的彩繪, 可見一些所謂另類藝術, 在越來越開放的華人社會中不乏捧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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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Picture安徽一遊覽區舉辦的公開人體彩繪活動
PicturePicture(以上兩張照片轉載自人體藝術協會, 記錄一次公開的人體彩繪活動.)

看過一些人體彩繪的照片, 有些純屬胡鬧塗鴉, 有些描繪得精緻可觀, 不過我始終不接受在人的身體上畫畫或紋上圖案, 覺得跟藝術無關, 更是對自己身體的不尊重.  與生俱來自然的軀體比起任何人工修飾的都更美. 你看西方文藝復興時期大量的繪畫作品, 不都是以自然的人體美做題材的麼?   身體髮膚, 受諸父母, 中國人固有的觀念更不會那樣來折騰自己身體吧, 除非是像古代社會犯事的人那樣, 作為一種懲罰, 被迫在臉上刺字, 發放異地充軍, 這被稱為刺配.    人體彩繪還好一點, 只是玩玩而已, 給別人欣賞過後, 可以完完全全地清洗掉.  紋身却是一旦紋上, 不能反悔, 跟烙印一樣洗擦不去的. 現在據說可用手術方法去除紋身, 不過效果如何我不清楚.

其實兒時已有一種仿紋身的玩意, 但跟模仿黑社會的紋身絕對無關. 那是一小方塊一面印有反轉圖案的紙, 用水沾濕印有圖案那面, 把它覆蓋於皮膚上, 掃壓幾下, 那圖案便顯現在皮膚上了. 我們叫這玩意做印水紙. 這些印在皮膚上的圖案, 若是看厭了, 只需用肥皂水大力洗擦, 便可去掉. 圖案都是小孩子喜歡的動物之類, 印的位置多是手臂以下, 手腕之上, 自己動手也可以壓印上去和欣賞得到的地方, 因為這玩意主要是自己尋開心, 不像真正紋身的人那樣, 紋在顯眼的部位, 目的是為了炫耀自己是某一類人士.

可能人總有好奇心,  什麼特別的事情都想試試, 尤其是年青人, 再加上有部分明星也被報導在身上紋有愛的印記, 因明星效應而令紋身人士增多.  在泰國的海灘, 便遍佈一些替遊客紋身的小檔, 那正好滿足一些想試紋身而又不致後悔終身的人士. 因為那種紋身並非用針, 只是用一些可以留存於皮膚時間長一點的顏料, 在身上描畫.  近年見泰國一些酒店房間已貼出告示牌, 告誡遊客不要試這種玩意, 原因一是皮膚可能受感染, 二是紋身圖案會弄污床單.  我不清楚那些明星身上的紋身是否這一類, 不過如果是一朵小花或一些簡單英文字母之類, 紋在不甚顯眼, 甚至是衣物覆蓋的位置,  作為私人感情的印記或個人裝飾, 即使洗刷不掉, 能討自己開心, 無傷大雅. 但看見有些人身上大面積的紋身, 就像身上穿了件紋身衣一樣, 就一點也不敢恭維了.  如果視紋身為類似女士的化妝或配戴首飾一類的身體裝飾, 可能其功能方面說得過去. 但首飾戴厭了可以更換, 今天給眼部加了紫色的眼影, 明天可以換成黛色;  紋身却萬萬不能.  況且見部分紋身人士, 身上紋的是充滿霸氣或殺氣的圖案, 哪裡談得上美感.

(16/04/2011@http://epeace128.mysinablo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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