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到馬來西亞刁曼島旅行, 隨團導遊是一位皮膚黝黑, 身形健碩, 兩條臂膀從手臂至手腕紋滿了圖案的男士.
上車後他自我介紹, 劈頭第一句便是: “別以為來了一位黑社會大佬.” 隨後經他自我介紹, 始知他是婆羅洲的土著, 他的祖先還是食人族, 他告訴我們, 紋身是土著的習俗. 這位食人族後代的導遊, 就他身上的紋身圖案先向全團人解釋一番, 是因為他知道, 紋身不論是在華人社會或在不少國家中, 向來是黑道人物居多. 據知日本最大的黑幫組織山口組, 便規定所有成員不論男女必須紋身.
現在時移世易, 食人族不再食人了, 但像紋身這些習俗仍保留. 華人社會中, 現在紋身的究竟是否仍以黑道人物居多, 我不大清楚. 有些人稱紋身為一種藝術, 是否藝術見仁見智, 或者可以把它歸入像人體彩繪一類的另類藝術吧. 恕我在這方面保守, 這些另類藝術我不欣賞. 人體彩繪因為通常是脫光衣服, 把體表當做畫板, 落筆的地方有時甚至是乳房和私處敏感部位, 所以也有人覺得它不過是借藝術之名賣弄色情.
有一網上流傳的人體彩繪照片, 是大着肚子的孕婦, 大方地展示她身上的彩繪, 可見一些所謂另類藝術, 在越來越開放的華人社會中不乏捧場客.
看過一些人體彩繪的照片, 有些純屬胡鬧塗鴉, 有些描繪得精緻可觀, 不過我始終不接受在人的身體上畫畫或紋上圖案, 覺得跟藝術無關, 更是對自己身體的不尊重. 與生俱來自然的軀體比起任何人工修飾的都更美. 你看西方文藝復興時期大量的繪畫作品, 不都是以自然的人體美做題材的麼? 身體髮膚, 受諸父母, 中國人固有的觀念更不會那樣來折騰自己身體吧, 除非是像古代社會犯事的人那樣, 作為一種懲罰, 被迫在臉上刺字, 發放異地充軍, 這被稱為刺配. 人體彩繪還好一點, 只是玩玩而已, 給別人欣賞過後, 可以完完全全地清洗掉. 紋身却是一旦紋上, 不能反悔, 跟烙印一樣洗擦不去的. 現在據說可用手術方法去除紋身, 不過效果如何我不清楚.
其實兒時已有一種仿紋身的玩意, 但跟模仿黑社會的紋身絕對無關. 那是一小方塊一面印有反轉圖案的紙, 用水沾濕印有圖案那面, 把它覆蓋於皮膚上, 掃壓幾下, 那圖案便顯現在皮膚上了. 我們叫這玩意做印水紙. 這些印在皮膚上的圖案, 若是看厭了, 只需用肥皂水大力洗擦, 便可去掉. 圖案都是小孩子喜歡的動物之類, 印的位置多是手臂以下, 手腕之上, 自己動手也可以壓印上去和欣賞得到的地方, 因為這玩意主要是自己尋開心, 不像真正紋身的人那樣, 紋在顯眼的部位, 目的是為了炫耀自己是某一類人士.
可能人總有好奇心, 什麼特別的事情都想試試, 尤其是年青人, 再加上有部分明星也被報導在身上紋有愛的印記, 因明星效應而令紋身人士增多. 在泰國的海灘, 便遍佈一些替遊客紋身的小檔, 那正好滿足一些想試紋身而又不致後悔終身的人士. 因為那種紋身並非用針, 只是用一些可以留存於皮膚時間長一點的顏料, 在身上描畫. 近年見泰國一些酒店房間已貼出告示牌, 告誡遊客不要試這種玩意, 原因一是皮膚可能受感染, 二是紋身圖案會弄污床單. 我不清楚那些明星身上的紋身是否這一類, 不過如果是一朵小花或一些簡單英文字母之類, 紋在不甚顯眼, 甚至是衣物覆蓋的位置, 作為私人感情的印記或個人裝飾, 即使洗刷不掉, 能討自己開心, 無傷大雅. 但看見有些人身上大面積的紋身, 就像身上穿了件紋身衣一樣, 就一點也不敢恭維了. 如果視紋身為類似女士的化妝或配戴首飾一類的身體裝飾, 可能其功能方面說得過去. 但首飾戴厭了可以更換, 今天給眼部加了紫色的眼影, 明天可以換成黛色; 紋身却萬萬不能. 況且見部分紋身人士, 身上紋的是充滿霸氣或殺氣的圖案, 哪裡談得上美感.
(16/04/2011@http://epeace128.mysinablo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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